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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就寝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8-11-01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就寝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维护学生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安全,根据《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学生晚归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广大同学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和学生公寓的管理规定,按时进入公寓就寝。学生公寓周日至周四22:30关闭大门,周五、周六23:00关闭大门。

二、学生在上述规定的公寓关闭大门时间至24:00进入公寓的为晚归;至次日6:00仍未进入宿舍的为夜不归宿。晚归和夜不归宿按《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处理,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法规、校纪、校规加重处理。无故学生晚归和夜不归宿情况每周通报一次。

三、晚归学生进入学生公寓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学生证)在公寓值班室登记后,方可入内;若未带有效证件,需同班同学持有效证件到公寓值班室确认晚归学生身份之后方可进入。登记时虚报姓名、学院、学号等信息弄虚作假的,查实后严肃处理。

四、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晚归(包括周五、周六请假回家或外出不返校住宿),必须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签字批准后送至公寓中心办公室,否则视为夜不归宿。若因学校、学院组织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导致晚归或不归,必须经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辅导员(班主任)批准,并提前出具对晚归的学生书面假条。在校内外从勤工助学类工作不能按时进入公寓就寝,不可作为晚归理由。

五、凡擅自爬门、爬窗损坏的公共设施一律由学生本人赔偿。且因爬门、爬窗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对私自爬窗进入宿舍楼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公寓楼提供方便的行为将从重从严处罚。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翻爬门窗以及辱骂、恐吓管理人员的同学,学生工作处将严格按《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学院值班人员查寝时间为:21:50—22:20,同学们应积极配合查寝工作;如查寝有疏漏的请相关同学于次日与值班人员核实。凡拒绝查寝的、恶意阻饶查寝的,管理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值班人员人员严格遵守公正的原则,如实填写《学生就寝情况日报表》,不得出现偏袒包庇等徇私现象。每周进行一次总结分析,整理后报送学工处。

八、对于晚归的学生,每次扣其该学年综合测评德育测评分1分,学生当学期晚归次数达到2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晚归次数达到4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并将处分记录放进学生个人学籍档案。凡受警告处分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本人在受处分学年度奖、助、贷、勤资格,同时取消其本人所在班集体在受处分学年度的一切优先评优资格。

九、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在公寓留宿异性者或在异性宿舍留宿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凡与本规定相悖的相关规定,以本规定为准。

十一、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学生工作处

十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中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