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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8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院委组〔2021〕1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连组通〔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基本要求

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对于落实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开创“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新境界具有重要意义。

二、从严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打牢思想基础。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注重学习宣传我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取得的可喜成果,把抗击疫情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我是党员我先上”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会前组织党员集中观看江苏先锋网视频《战“疫”先锋》。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总书记视察江苏提出的“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要求的认识,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开创“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新境界的理解,加深对党中央、省市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2.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结合工作实际,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约谈,树好标杆、做好示范。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更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团结。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党支部还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3.树立问题导向,查找薄弱环节。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察等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要结合职能职责和岗位特点,认真查找问题。

4.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5.客观公正民主评议党员。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党员评定格次,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评议结果反馈给党员本人。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拿出过硬措施抓好整改。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有关要求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及民主测评结果于2021年3月20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开展相关活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联系人:张虹,联系电话:15351868636;电子邮箱:1220646447@qq.com。

 

                                       中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月18日

院委组(2021)1号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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