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职院关委【2012】03号
关于印发《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深入发展,逐步实现关工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们根据《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基本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加以贯彻落实。
附件.doc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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