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质监〔2026〕01号
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听课计划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的意见》(教职成〔2026〕1号)强调,“深入开展听课、评课、比课等活动,完善教师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实施等方面的教学评价体系”。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质量管理,切实推动教学关键环节落实质量要求和评价标准,完善常态化教学质量监控机制,请各教学单位(含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学部(外国语学院)、武装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下同)根据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课情况,报送本学期听课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1.听课计划应覆盖本单位所有教师(含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职教师等),涵盖本单位“3+2”分段培养项目、新增专业、校企订单班、现场工程师等项目课程。
2.报送课程原则上应为必修课,以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为主(占比不低于60%),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占比不低于30%。
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等思想政治理论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报送;高职英语、职业英语、高等数学(经济数学)、体育等公共基础课程由基础课教学部(外国语学院)报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劳动教育、军事理论、国家安全教育、人工智能通识、信息技术基础、文学欣赏与写作技能等课程分别由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团委及相关开课院部报送。
4.课程应均匀分布在3-17周,同一开课单位报送的课程原则上避免出现时间重叠情况。
二、听课要求
1.校级专兼职教学督导及各院部二级质量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对照《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标准》(院教〔2025〕25号)指标及观测点要求开展听课评议,填写《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听课记录》,各院部质量联络员于教学督导听课后一周内将该记录表内容及2张课堂全景照片上传至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平台或发至质量监督处邮箱513914823@qq.com。
2.听课数量参照《关于领导深入教学一线开展听课工作的通知》(连职院〔2023〕11号)执行。
3.每学期每名教师(含校内兼课、外聘兼职教师等)被听课至少一次,没有达到要求的教师应主动邀请校院两级质量监督人员及同行教师听课;各院部领导班子需对课堂教学意识形态进行常态化监督及专项督导,充分了解所在院部教师的授课情况,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及教师同行听课评课的布置、指导工作。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院部于2026年3月11日前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XX教学单位)听课计划表》纸质版(院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至质量监督处(督导室)厚德楼327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质量监督处邮箱。质量监督处(督导室)将组织四个校级督导组协同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根据听课计划和教学实际情况开展听课评课,后续拟启用线上平台进行随机随堂听巡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联系人及电话:刘小雄,13776595106。
附件: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XX教学单位)听课计划表
质量监督处(督导室)
2026年3月9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学 信息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聘任2025级学生质量监督信息员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