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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0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关于做好201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加快建设现代财政预算管理体系,推进学院财务管理方式变革,促进学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连财预〔2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保障优先原则,根据学院综合财力状况,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学院工资发放和正常运转。预算约束原则,应规范编制年度预算,切实按照年度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提升效率原则,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资金整合力度,转变资金分配方式,强化监督检查、投资评审、绩效评价职能作用。公开透明原则,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职责和分工,接受监督。

二、预算编制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预算约束。2015年预算是中央、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首次编制的预算,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化全口径预算编制,将所有的预算收支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准确测算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硬化预算约束,未列入当年预算的申报专项,原则上将不予安排支出。

2、核准基础数据,规范预算编制。各单位应以2014年10月的数据为基础,准确核定各项基础数据,对本单位占有的各项资产、专用设备、办公设备要账实相符。各项收入和支出要真实、完整反映,编制说明要真实、详细。

三、预算编制方法

采用按承担的业务、管理职能和资金性质分别编报,即:各单位根据2015年学校事业发展计划与财力可能,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按照本部门所承担的业务、管理职能进行编报(附件一),并填写编报说明,包括上年转结的各类专项、科研项目资金。凡有自筹资金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自筹资金的收支增减因素编制自筹资金收入支出预算(附件二)。

四、预算审批程序

财务处根据各部门编报的预算,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报学校批准后,上报市财政部门审批,学校收到批复后,财务处将按业务职能和资金性质分解各项指标,通知各部门执行。

五、具体事项

1、收入预算。自筹资金收入是学校事业收入的组成部分,应全部纳入预算,编制收入预算需列出具体收费项目、时间、收入金额。

2、承担的业务、管理职能支出预算的编报。各单位按照2015年开展业务时需发生的费用支出明细项目、金额进行编报,并填写编报说明。凡没有纳入预算的项目,将不予付款。

3、自筹资金支出预算的编报。凡有自筹资金来源的部门需按《连云港职业技术学收入分配管理办法》的要求,编报2015年自筹资金支出预算,并填写编制说明。

4、申报的预算项目须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并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方可申报。

5、编报时间

2015年11月14日前各单位完成编报工作。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同时报财务处。

6、年度预算编制是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按照学院的发展实际,科学认真、慎重负责的填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算审批后,各部门要严格按预算执行,无预算计划不能开支。

 

附件:1、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预算申报表

2、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筹资金预算申报表

3、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清查表

 附件.xls

 

201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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