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直属支部,机关各部门:
在2015-2016年度,全校师生员工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尤其是在2016年“精神文明活动月”活动期间,以“争做‘爱敬诚善’的师生员工”为主题,立足推动学校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学校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创我校创建和谐校园的新局面,学校拟对2015-2016年度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在各院部、各部门中评选产生。
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在各院部内设的各种集体中评选产生,包括班级、教研室、学雷锋小组等(不包括学生宿舍)。
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全校师生员工中评选产生。
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奖在各院部、各部门中评选产生。
这次评选表彰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7个、工作创新奖2个、先进集体51个,先进个人66名。(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素质高、道德品质好。
2.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强,具有优良的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团结协作,积极向上,弘扬正气,树立新风。
3.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精神文明建设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成效显著。
4.积极开展2016年“精神文明活动月”活动,主题鲜明,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创建活动丰富多彩,具有特色。
5.单位集体各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师生员工在过去的一年中无重大违法、违纪现象。
(二)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1.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思想素质。
2.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各项活动。
3.敬业尽职,有强烈的上进心、责任感,严于律己,乐于奉献,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师生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关心集体,团结他人,作风正派,举止文明,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5.在2016年的“精神文明活动月”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师生员工中有一定的影响。
(三)工作创新奖的基本条件
1.注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项目化、成果化、特色化操作。
2.项目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新内涵、新特点、新载体方面有所建树,富有改革创新精神。
3.项目产生互动效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先进单位的评选无需申报,学校在全校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报送的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统一组织评选。工作创新奖的评选采取各院部、机关各部门单独申报,由学校组织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申报,报学校审批,审批不通过的将不予补充申报。
(一)坚持民主推荐,确保程序公平。评选先进要充分发挥民主,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自下而上推选。
(二)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际业绩。要结合岗位特点,坚持以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肃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要认真按程序组织推荐申报,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所有推荐对象平等参选。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为保证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总支、直属支部,机关各部门于5月6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校党委宣传部。
1. 2015-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各院部、机关各部门均要报送。主要总结单位、部门自身一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和参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情况);
2.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推荐汇总表(各总支、直属支部报送);
3.《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申报审批表》、《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奖申报审批表》(各总支、直属支部报送);
上述材料均用A4纸正反面打印。2015-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以及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推荐汇总表须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邮箱:47405105@qq.com)。
学校将对推荐和评选的所有先进予以公示。
四、表彰办法
学校将对评选出的先进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件:1.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推荐汇总表
3.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申报审批表
4.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5.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奖申报审批表
中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6年4月20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2016第三届“紫金花”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智慧微校园”微博微信矩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