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要求,培养大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高尚情怀,丰富高雅艺术进校园系列活动的内容与形式,搭建全校师生微电影创作与交流平台,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阳光校园”优秀微电影作品大赛(前三届名为“优秀DV作品大赛”,现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更名为“优秀微电影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的内容、形式及创作主题
1、作品内容要求围绕校园生活、青春梦想、求学生涯、创业人生、学者风采、支教岁月、社会实践、七彩社团等展开言情叙事,真实反映年轻人的所思所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2、作品的类别为:剧情片、纪录片、专题片、科教片以及动漫作品,版权无争议,每部作品的长度不超过12分钟,鼓励创新,鼓励创作短小精干的作品。
3、作品应由在校学生或学生与本校教师联合创作完成。
二、作品的技术要求
1、音频要求:最大值不超过-10dBFS(通常节目电平在-20dBFS),语言电平最大值不超过-9dBFS。
2、视频制作要求:参赛作品存储介质应为DVD数据光盘(720×576/625线/PAL制式/位速率6000kps以上,MPEG2格式数据)两份。成片节目前留20秒彩条、10秒蓝底,节目后留10秒蓝底。
三、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作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同时给予获奖者一定现金奖励。
2、部分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江苏省第四届“阳光校园”优秀微电影作品大赛。
四、活动日程及相关安排
1、报送作品时间:2015年9月11日截止。
2、报送作品地点:学校宣传部(行政楼419房间)
五、工作要求
为充分展示师生的精神风貌与创作水平,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加强指导,大力宣传本次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发动师生参与。
附件: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阳光校园”优秀微电影
作品大赛报名表
党委宣传部 工 会 团 委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中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件: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
“阳光校园”优秀微电影作品大赛报名表
报送学院: (盖章)
作品名称 制作时间 是否原创 出品人 出品人职务 编 剧 导 演 摄 像 录 音 配 乐 剪 辑 主 演1、2、3、指导教师(仅限一人) 片 长分 秒剧情简介(不超过100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上一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全校宣传思想工作要点 下一条: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征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学术文章的通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