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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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0师说新语”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06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院委宣〔2020〕50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师说新语”宣传活动的通知》(苏教厅办函〔2020〕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组织参加 “2020师说新语”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为鼓励广大教师坚定教育理想、创新育人方式,倡导社会大众树立正确教育理念,共同参与人才培养和关注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为发展健康教育生态营造优良舆论氛围,省教育厅与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共同主办、《扬子晚报》具体承办“2020师说新语”融媒体宣传活动,征集江苏青年教师的教育故事,宣传报道江苏青年教师立德树人的感人事迹和教书育人的心得体会。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第一季活动。

三、参加要求

1.参加对象为我校青年教师,年龄原则在45周岁以下。

2.参加教师要热爱教育,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工作中有大量与学生、家长接触的过程。

3.参加教师最好长期记录自己的教育心得、教育故事,如有个人微信公众号或博客更好。

4.参与方式请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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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宣传发布

1.“江苏教育发布”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设“师说新语”专栏,江苏省教育厅官网开设“师说新语”专题网页,宣传优秀参与者和参与学校。

2.《扬子晚报》重要新闻版开设“师说新语”专栏,介绍活动进程,刊载相关报道。

3.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APP开设“师说新语”专题,通过文字、图片、语音或视频等多媒体呈现;紫牛新闻APP紫牛号开设“师说新语”号,集结参与者中一批优秀青年教师。

4.《扬子晚报》教育公众号“招考部落”开设报目互动子栏目,听取家长、社会的声音。

5.为有故事、有亮点的青年教师拍摄“师说新语”视频集锦,扩大活动影响力。

五、相关活动

1.第一季活动收官时间为2020年12月,届时教育厅拟举办线下“师说新语”分享会,邀请优秀青年教师代表分享教育故事、经验或感想,同时邀请教育界知名人士现场点评。

2.活动拟邀请教育界知名专家组成评委会,根据青年教师参与的作品数量、文章质量和表现力,评选出“师说新语:十大人气教师”和“师说新语:十大人气学校”以及“师说新语:十大典型案例”。

3.第一季活动结束后,将根据活动实际情况,选择有故事、有亮点的,集结成书——《师说新语﹒教师成长手册》。

 

 

 

 中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10月5日

 

 

 

 

 

 

 

 

 

 

 

中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5日印发

共印8份

上一条: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学习强国”开展的“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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