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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21年度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集体、个人、工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1    作者:     来源:     点击:

院委宣〔2021〕36号

关于评选表彰2021年度学校精神文明

建设先进单位、集体、个人、工作项目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2021年度,全校师生员工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双高”创建为发展动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合推进“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和“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生动实践。尤其在贯穿2021年全年的党史学习教育中,全校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和学校工作安排,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深入开展,做到了组织实施有力度、方式方法有创新、资源载体有拓展、立足教育有质量、融入工作有实效,全校上下形成了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的浓厚氛围。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拟对2021年度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等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在各院部、各部门中评选产生。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在各院部、各部门内设的各类集体中评选产生(不包括学生宿舍)。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全校师生员工中评选产生。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奖在各院部、各部门中评选产生。

此次评选表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8个、工作创新奖3个、先进集体42个、先进个人56名。(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

2.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强,具有优良的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团结协作、积极向上、弘扬正气、树立新风。

3.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精神文明建设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成效显著。

4.积极开展2021年度“精神文明活动月”活动,主题鲜明、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创建活动丰富多彩、具有特色。

5.单位集体各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师生员工在过去的一年中无重大违法、违纪现象,无重大安全事故。

(二)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各项活动。

3.敬业尽职,有强烈的上进心、责任感,严于律己、乐于奉献,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师生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关心集体、团结他人、作风正派、举止文明,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5.2021年度“精神文明活动月”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师生员工中有一定的影响。

(三)工作创新奖基本条件

1.项目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创建的新内涵、新特点、新载体,富有改革创新精神。

2.项目在内容机制、方式方法上有独创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具有较好的示范推广意义。

3.项目有效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良性发展、特色发展、品质发展、全面发展,有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先进单位的评选无需申报,学校在各院部、各部门报送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统一组织评选;工作创新奖的评选采取各院部、各部门单独申报,由学校组织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申报,报学校审批,审批不通过的不予补充申报。

(一)坚持民主推荐,确保程序公平。评选先进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自下而上推选。

(二)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际业绩。要结合岗位特点,坚持以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肃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要认真按程序组织推荐申报,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所有推荐对象平等参选。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为保证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于15日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A4纸双面打印)和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2021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材料+单位名称)报送党委宣传部,联系人:杨然,邮箱:759219316@qq.com

1.202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各院部、各部门均要报送。主要总结单位、部门自身一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和参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情况);

2.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推荐汇总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

3.《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申报审批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奖申报审批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

学校将对推荐和评选的所有先进予以公示。

四、表彰办法

学校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集体、个人、工作项目,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附件:1. 2021年度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 2021年度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推荐汇总表

3.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申报审批表

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5.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奖申报审批表

 

 

 

 

                                  中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11231

 

 

 

 

 

 

 

 

 

 

 

 

 

 

中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11231日印发

   共印8

附件1

2021年度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机电工程学院

5

6

医药与化学工程学院

2

3

建筑工程学院

4

4

信息工程学院

5

8

公共管理学院

4

5

商学院

5

6

艺术与旅游学院

5

7

外国语学院

3

4

继续教育学院

3

4

思想政治教学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基础课教学部

公共体育部

1

1

图书馆

1

1

机关党总支

1

4

学生社团

2

2

合计

42

56


附件2

2021年度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推荐汇总表

总支、直属支部(盖章):

类别

序号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创新奖

教师

学生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请将此表用A4纸打印,并于15日前将此表格及电子稿报党委院宣传部


附件3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申报审批表

 

单位


集体名称


负责人


人数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学校意见


注:请将此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于15日前将表格和相关材料报党委宣传部

附件4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单位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年龄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学校意见


注:请将此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于15日前将表格和相关材料报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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