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委宣〔2022〕23号
关于组织推荐申报全市第八批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学习雷锋榜样、践行核心价值观”活动,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推荐申报全市第八批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组织推荐申报全市第六批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2〕7号)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开展向连云港市“雷锋车”组学习活动的决定》(苏发〔2012〕4号)、《中共连云港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的实施意见》(连发〔2012〕18号)等文件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基层单位为主题,开展各具特色的立足岗位学雷锋活动,使之覆盖各行各业,融入生产生活,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群众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细、落小、落实,为加快“后发先至”、建设现代化港城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推荐标准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申报对象要突出岗位学雷锋,着重体现做好“八小时、手上事”,立足岗位、踏实工作,奉献爱心、做出贡献。评选范围不包括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团体及个人。
1、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基本标准:
长期坚持立足岗位学雷锋,日常工作坚持“六个有”,即有学雷锋工作专项部署,有稳定明确活动项目,有影响广泛的社会参与,有浓厚的学雷锋文化氛围,有先进模范人物,有一流工作业绩。具体表现为:
(1)以笃实态度学习雷锋精神。坚持把学习雷锋活动作为抓手,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时期连云港精神和雷锋事迹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向“雷锋车”组、“开山岛夫妻哨”、全国最美基层干部姜霜菊等全国先进典型以及江苏“时代楷模”、江苏“最美人物”、“最美港城人”等先进典型的学习活动,开展诚信友善、爱岗敬业教育活动,推动学习教育群众化、制度化、常态化。
(2)以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单位干部职工自觉保持艰苦奋斗、节俭养德等优良传统,反对“四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3)以优质服务发扬雷锋精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把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作为工作的第一环节,大力弘扬敬业奉献、争创一流的“雷锋车”精神。建立服务文明规范,具有较好职业道德,积极为广大群众提供文明、诚信、便捷、优质的服务,受到群众好评。
(4)以一流业绩传承雷锋精神。坚持发扬“螺丝钉”精神,鼓励干部职工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学雷锋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各项工作在本地区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受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或行业部门的表彰奖励。
2、全市“岗位学雷锋标兵”基本标准:
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雷锋精神、自觉投身本职工作、自觉提升工作本领、自觉提高道德修养。
(1)政治素质高。以雷锋为学习榜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定的政治信念,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规范。
(2)工作能力强。具有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的“螺丝钉”精神,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对待工作认真负责。
(3)社会影响大。自觉传承雷锋精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具有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的个人。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按照推荐标准对本部门推荐候选项目予以把关,积极组织推荐。
2、申报对象需填写“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或“学雷锋标兵示范点”推荐表(推荐表内的简要事迹500字左右),并另附2000字左右的详实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内容言简意赅)。
3、请于11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电子邮箱:546597206@qq.com,联系人:魏书鑫。
附件:
1、连云港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申报表
2、连云港市“岗位学雷锋标兵”申报表
中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2年11月16日
中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印发
共印8份
附件1:
连云港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申报表
示范点名称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单位职务
手机号码
地 址
申报理由(500字以内)
1、基本情况(不超过100字);2、突出事迹(约300字);3、获得荣誉(不超过100字)
所在单位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县区宣传部或市各系统党委意见
市委宣传部意 见
附件2:
连云港市“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主要曾获
荣誉称号
市委宣传部 意 见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奋进新征程,青春勇担当”征文及演讲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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