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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6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连职院〔2019〕71号

 

 

关于印发《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现将《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9月26日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43号令)、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专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在教学单位上一学年从事学生事务工作的辅导员、班主任。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弘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实际效果突出,能够有效发挥引领作用。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2.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以科学的方法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有效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受到所带班级学生广泛信赖。

3.理论扎实。刻苦钻研学生工作理论,有较强的理论素养、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积极从事和参与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学生工作有理论、有方法、有特色、有创新。

4.业绩突出。在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所带班级学风优良,在先进班集体创建、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毕业生就业、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资助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学生违纪率低,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5.作风优良。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主动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系,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能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组织能力强,善于与学生交流沟通,处理问题能把握公平公正原则,能生动活泼地开展学生工作。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可从德、能、勤、绩、廉等几方面对本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进行考评,同时结合上一学年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业绩及日常表现,确定推荐人选。

2.撰写推荐材料。填写《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审表》(附件)报学生工作处。

3.审核批准。学生工作处汇总后,结合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业绩和学生评价结果,确定正式人选,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报学校领导审批通过。

四、评选要求

1.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由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

2.在辅导员、班主任岗位上工作未满一年或在该学年内3个月以上未在岗者不参加评选。

3.评选比例不超过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人数的15%。

4.单位辅导员人数在10人以下均按1个名额推选。兼职班主任的辅导员可参与班主任评选。

5.辅导员参与班主任评选获得推选占优秀班主任名额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 :

(1)因管理责任出现重大事故或群体恶性事件;

(2)所带学生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违纪率高于0.5%

(3)所带学生学籍处理率高于近三年本学院平均值;

(4)所带学生作弊率高于0.5%;

(5)未履行请假手续,多次缺席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例会、工作会议等集体活动的。

五、奖励办法

对于评选出来的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学校将进行表彰。

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推荐表

 

 

学院名称: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所在学院

任学生管理岗位名称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负责班级

和学生数

申报荣誉

□优秀辅导员        □优秀班主任

推荐

事迹简介

近一年所带班级获奖情况

对学生工作的研究情况(论文、课题)

近一年本人获奖及指导学生获奖情况

本人签名

 

 

以上所填情况完全属实。

 

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工作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任学生管理岗位名称”填写:辅导员或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