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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2021〕20号

 

各院部

本学期工作即将结束,现将期末阶段有关工作布置如下,望各院部及时传达,认真加以落实。

一、放假、开学时间

学生放假时间2021年7月4日(周日);

2019、2020级学生报到时间: 2021年9月4日(周六)、9月5日(周日)报到,9月6日(周一)正式上课。

各学院要通知学生在开学注册时应按时交纳新学年培养费、住宿费、书本费等相关费用。

二、期末管理工作

1.继续落实和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假期期间,要及时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注意个人卫生,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防聚集,不扎堆,少聚会,减少非必要出游。

2.期末考试临近,各学院应继续加强学生管理规定的宣传教育,尤其是考风、考纪的教育和诚信教育。

3.加强安全教育班主任辅导员在放假前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疫情防控、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等教育提高学生对旅途人身安全及个人钱、财、物的保管意识;对班级本学期有关学生的思想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班级事务性工作、学习情况、文体活动、学生综合素质等全面进行总结并将总结以书面形式(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于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前送交学工处段薇薇老师。

4.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奖学金等评定工作要严格按照《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比办法(修订稿)》中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加减分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具有透明度(家庭无特殊困难原因而不向学校缴纳培养费住宿费的学生不得参加学校的各项评优申报工作)。下学期开学后将评选结果在所在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学生的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相关材料于下学期第三周前送交学工处马明慧老师。

5.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项评优工作,要严格按照《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评比办法》和《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级量化考评细则》中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并于下学期开学后将评选结果在所在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各类评优相关材料于下学期第三周前送交学工处杨玉梅老师。

6.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中的程序、评选比例和要求进行评选;先进班级评比指标按班级总数15%进行评选,由学院组织评比后报学工处审核。推荐材料评审表及评比结果于下学期第三周前送交学工处杨玉梅老师。

7.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已经结束,各学院通知学生暑期凭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和家长(监护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学生将当地办理机构发放的贷款回执单于9月开学后两周内交所在学院,由各学院统一交到学工处白莲莲老师办理回执录入手续。

8. 2021暑期路费补助,主要针对偏远省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外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别江苏省特困学生也可申请;补助金额根据学生家庭路途远近及困难程度,每人200-500元不等;资助名额各学院按在校生(只包括大一、大二学生)人数的2%上报;各二级学院于6月22日下班前报送路费补助发放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到学处白莲莲老师。

9.做好重点人群离校返家统计工作。各学院要对重点地区学生离校、返家情况重点关注,及时了解这些学生乘坐的交通工具(车次/航班)、离校时间、抵达地点和时间,返家学生通过学生提供预定车票或机票照片确认,到家后由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与家长视频确认等方式准确掌握这些学生(含毕业生)行程轨迹并一日一报(学生处、保卫处)未返家的学生要安排专人全程追踪,如有异动,及时上报。

10.因疫情防控需要,暑假期间,公寓管理中心不接收学生留校住宿。非本地学生应全部离校离连返家,如外出打工、出游、学习等情况,需提供学生家长同意书、学生个人安全承诺书等,所在学院安排专人及时了解其动态,点对点联系,一对一服务。

11.暑假拟对学生公寓部分楼宇实施维修改造。请4号楼住宿学生将所有物品全部带回;7号楼,9-12号楼一楼住宿学生将贵重物品带回,其他个人物品全部打包寄存到指定区域。秋季开学即在外顶岗实习的2019级相关专业住宿学生,放假离校前需到学生公寓办理退宿手续。

12.严格学生住宿管理,确保校园和学生健康安全。继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19月起非连云港市区学生不得在校外租住,对于有特殊原因需要校外租住的学生,在开学返校前一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以学院为单位报学审批。对于擅自校外租住、违反学校住宿管理规定的学生,学校将严格按照《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执行对于屡教不改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招生就业工作

1.各学院根据招生就业办公室招生工作安排,参加各省招生咨询会,保质保量完成招生宣传任务。
2.请各学院学办主任暑期保持电话畅通,在8月25日通过招生工作平台将录取新生分配班级和编排学号,以便新生能够在我校迎新系统中报到缴费。

3.请各学院在放假前统计2021届未就业毕业生名单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毕业生尽早就业;20216月-12月有关就业工作安排报送学工处宗亚玲老师。

4.请各学院在6月-8月安排毕业班班主任和就业工作人员值班,做好毕业生报到证封装、档案整理和初次就业率上报工作。

关表格到学工处领取凡是报送的纸质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618日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18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