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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5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院 学〔2018〕15号

 

附件2《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办法.doc

附件1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xls

 

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8〕14号)和《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 》(苏教贷〔2007〕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性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和省政府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是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信贷扶助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开发银行委托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结算代理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由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办理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为我校江苏籍非毕业班学生,其应具备的条件为: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

3.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非江苏籍学生首次申请贷款的,如生源地开展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可到生源地有关部门咨询,需要学校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的,院(系)出具证明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三、贷款政策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贷款额度,贷款仅限用于其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根据我校情况,规定每生每学年贷款额度普通类为6000元、艺术类为8000元。

2.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宽限期;借款学生出现升学、休学、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情况时,应及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合同还款计划变更。如没申请变更,将按原合同偿还本息。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首次申请截至5月22日,续贷截至5月20日

首次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填写《学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一份,学院留存)(附件1),表格上所有内容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确认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报送所在学院。

以往已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且今年继续办理贷款的学生无需再进行资格审核,只需要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上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150-200字)。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登陆国开行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利用身份证号码登录,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数字(如“19890101”),如果密码不正确可拨打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95593或者与生源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确认、重置密码,各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可在登录页面查询。

(2)打开在左侧导航栏“贷款申请”菜单,点击“新增”,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在下方“续贷声明”框中填写不超过200字的对本学年学习、思想等情况的简要描述,在“基本信息”中完善相关内容。

2.学院初审录入:5月25日之前

各学院完成《学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的初步审核工作,确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根据《

3.学生工作处审核与材料上报:5月26日

学生工作处完成各学院上报材料的审核,确定贷款学生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各院系通过系统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一式两份,并于暑假之前送交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盖章,盖章后由院系发放给申请贷款的学生。

5.办理贷款

首次申请贷款学生凭贷款证明、学生证、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等资料于暑假期间到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办理贷款手续。

续贷学生持学校发放的贷款证明和本人打印的续贷声明到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办理贷款手续。

具体办理时间请学生留意生源地教育局通知通告。

6.回执受理:9月开学后两周内

学生将当地办理机构发放的贷款回执单于9月开学后两周内交所在院系,由各院系统一拿到学工处办理回执录入手续。

7.发放贷款

12月底全部申贷学生的款项到达学校帐户后,学工处将协同财务处核对贷款学生信息,清扣学生欠费,并及时将余额返还给学生。

 

五、工作要求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只可申请一次,逾期不予补办,各院(系)要充分重视,认真宣传,按照“应贷尽贷”的原则,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了解贷款政策,并告知学生申请贷款后及时回生源地办理,避免只申请不办理的情况发生,以免影响学生本人及学校的信誉。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8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

附件2:《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办法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15日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5月15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