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 学〔2020〕20号
关于做好特殊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0〕8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特殊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特殊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
(一)提高重视程度
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特殊困难学生),是教育扶贫领域的“困中之困”。做好特殊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基础,也是学生资助的兜底工程。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特殊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严格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保持资助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对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坚持摘帽后“四不摘”,按照《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5号)要求,加强教育扶贫,全面巩固脱贫成果。
(二)健全资助工作队伍
为推动学生资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管理条线清晰,责任到人,请各学院安排专人长期负责学生资助工作,于5月28日前报送1名学生资助工作联络员,《学生资助工作联络员情况表》见学生管理群。
二、充分发挥就学信息库作用
(一)开展信息比对。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省教育厅、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残联已建立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等特殊困难人群信息共享机制,并依托“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了全省各学段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以下简称就学信息库)。
为提高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管理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就业信息库”全面启用。校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与在校生数据进行比对,及时更新特殊困难学生名单。各二级学院登陆省资助系统查看本学院名单,结合各自实际,对学生实行精准资助,确保应助尽助。对于系统比对未识别到的特殊困难学生,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在系统中新增并落实资助。各二级学院对于就学信息库中比对出的学生,不得额外要求其提供对应困难类型的佐证材料。对未申请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要加强师生联系、家校联系,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必要时协助学生办理资助手续。
目前,校资助中心比对2020年春季非毕业班特殊困难学生共464人、2020春季毕业班特殊困难学生共179人(具体名单见学生管理群群文件)。2020年5月底前,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本学院实际,根据校资助中心比对结果,对春季学期资助名单进行查漏补缺。
(二)实行动态管理。就学信息库整合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各学段外省户籍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各个资助项目受助学生名单等信息,拓展新增了资助情况查看、未资助原因管理等功能。各二级学院要及时通过就学信息库查看本学院所有特殊困难学生名单(含省内、省外)、受资助情况等,并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将资助信息填入就学信息库,未受资助的学生要在就学信息库中准确填写原因。校资助中心根据各二级学院填报情况,及时将资助情况及未受资助原因准确填写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加强数据应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关注本学院特殊困难学生的分布及受资助情况,加强就学信息库相关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查漏补缺,充分发挥大数据对精准资助工作的促进作用。
三、精准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各二级学院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抓住招生录取、新生报到、学校开学等重点环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确保特殊困难学生家庭人人知晓政策。认真细致做好就学信息库中特殊困难学生情况的核实工作,重点核实学生是否正常在校、是否需要资助等情况。对于核实通过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学校相关资助政策给予资助。各二级学院要逐一通知特殊困难学生及家长,提醒并指导学生申请有关教育资助项目,并按照《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做好认定工作,做到资助对象精准、资助标准精准、资金发放精准,并保持资助政策稳定,确保应助尽助。对于困难程度特别高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整合国家资助、校内资助和社会资助等加大资助力度,保障其正常学习生活,铸牢脱贫攻坚兜底防线。
四、加大学生资助情况监测督查力度
每学年新学期开学后,各二级学院要全面核查一次特殊困难学生信息,摸清底数,确保就学信息库中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完整、准确。实时动态跟踪就学信息库中的学生资助情况,定期开展监测和督查,确保特殊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对于就学信息库中的学生应助未助等问题,若经调查核实确属重大失职行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22日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22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