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会
根据国家《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省厅相关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10月18日下午,我校在厚德楼304组织召开2020-2021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学校党委委员、副院长、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长汪建明出席评审会。宣传部、校纪委、学生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共计15人参加了会议并担任评委。评审会由学生处处长时泉主持。
汪建明强调,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大学生设立的最高级别综合奖项,一定要优中选优,体现出全面发展导向;在评审中要程序规范,经得起监督检查;院部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做好宣传,引领带动全体学生;要做好跟踪教育管理,对获奖学生后续发展开展调研分析,进一步优化评审标准,促进学生高质量发展。
我校于今年9月启动国家奖学金推荐评选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依据个人申请,班级、各二级学院层层择优推荐,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等申报流程,最终共有16名候选人进入校级评审。
评审会上,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国家奖学金推荐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对评选推荐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一致同意刘泓妙等8名同学为国家奖学金人选,同意其他8名同学差额推荐5名候选人参加本次公开评审会。随后,候选人分别从学业情况、创新创业能力及社会实践能力等方面,向评委们展示了个人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通过现场投票的方式,投票选出黄宇枢等5名国家奖学金人选。
本次评审会共产生13名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按照评审流程,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5天。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