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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的相关规定,我校正式启动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及资助标准和名额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我校名额为15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我校名额为514人。

各学院的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按照《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执行。

四、评审程序及要求

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均需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学校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对经评审会评选出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公示无误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审会的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时间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国家奖学金自评表(附件3)、国奖候选人演示PPT等材料于9月28日前上报学生处。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于10月10日之前报送;

附件2、3、5须报送纸质和电子版,附件4报送纸质版。

 

附件:

1、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各学院国奖、励志名额分配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自评表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3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