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申请
(一)申请对象
2024-2025学年有意向申请办理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我校江苏籍有正式学籍的非毕业班学生(仅限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1.学生申请:6月7日之前
首次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填写《学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一
份,学院留存)(附件1),表格上所有内容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确认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报送所在学院。
2.二级学院初审录入:6月14日之前
各学院完成《学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的初步审核工作,确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办法(附件2)》完成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并上报。
3.学生工作处审核与材料上报:6月19日之前
学生工作处完成各学院上报材料的审核,确定贷款学生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5.学生在线打印申请表
省中心审核后,学生自行在“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打印申请表,申请表上有“标识”,无需到学校盖章。
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办法: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同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可以使用身份证号码登录,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数字(如“19890101”),如果密码不正确可拨打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95593或者与生源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确认、重置密码,各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可在登录页面查询。
6.办理贷款
首次申请贷款学生凭申请表、学生证、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等资料于暑假期间到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办理贷款手续。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
(一)申请对象
往年申请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且下一学年有意向续贷的我校有正式学籍的非毕业班学生,包括江苏籍学生和外省学生。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维护、更新个人信息,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150-200字)。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登陆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
cdb.com.cn/)
(2)打开在左侧导航栏“贷款申请”菜单,点击“新增”,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在下方“续贷声明”框中填写不超过200字的对本学年学习、思想等情况的简要描述,在“基本信息”中完善相关内容。
2.学生自行打印申请表,无需盖章,暑期到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理时间请学生留意生源地教育局通知通告。
三、工作要求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贷款额度。
2.非江苏籍学生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与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联系咨询,如需要学校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的,二级学院出具证明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3.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借款学生出现升学、休学、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情况时,应及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合同还款计划变更。如没申请变更,将按原合同偿还本息。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只可申请一次,各二级学院要充分重视,认真宣传,按照“应贷尽贷”的原则,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了解贷款政策。
5.学生将当地办理机构发放的贷款回执单于9月开学后一周内交所在学院,由各学院统一汇总交到学工处办理回执录入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6.学费、住宿费金额划拨到学校账号,如有剩余资金则留存在学生本人的助学贷款账户中。学生可以将本人的助学贷款账户与本人名下的1类银行卡绑定。绑定后,可以将贷款金额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部分提取到改银行卡。具体绑定办法请联系学生本人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相关代理结算机构的联系方式可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获取。
7.全面落实2024年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2024年继续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申请将当年到期本金延期1年偿还。其中,免息政策无需贷款学生申请,由承办银行按照要求直接办理;本金延期偿还政策需要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即学生最迟在本金偿还日前三个工作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未申请延期同时又忘记还款的,逾期贷款将如实报送征信信息。各学院应积极配合承办银行落实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通知有本金延期偿还需求的学生尽早提交申请。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24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
2.《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办法
学生工作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