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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文件精神 现将2024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国资助系统省资助系统建档立卡学生,2019年之后脱贫的(含2019年),可申报建档立卡费学费,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二、不在系统中的学生,如需申请建档立卡免学费,需提供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复印件(内容全部复印,含封面、封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含有学生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脱贫年度”字样的界面截图(需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等材料

三、请各二级学院依据基本申请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汇总至《2024年建档立卡建议减免学费名单,于1128日之前报学生处

四、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一一通知到位,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

学生工作处

                                    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