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现全程育人的有效平台,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科学设置我校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现将有关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现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原则
(一)“按需设岗、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原则
勤工助学岗位是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及其他公共服务等工作需要设置的辅助性岗位。各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本单位教职工人员编制及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设置,本着按需设岗、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确保岗位设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现有岗位数。
(二)“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各单位负责做好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工作考核等工作,定期对学生上岗期间的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质量、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考核。必须高度重视上岗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难或危险工作,做好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工作纪律教育等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培养和指导,注重学生的能力提升和成长成才。每个勤工助学岗位必须有一名指导老师。
(三)“扶困优先、有偿劳动”原则
校内勤工助学实行一人一岗,每名学生只能被聘任至一个勤工助学岗位,被聘任学生应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结合岗位工作要求和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上岗时间应安排在学生的课余时间,不能与学生的学习时间相冲突。
二、岗位设置程序
1.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实事求是设置固定岗位数量,确定岗位职责,确定指导老师和工作地点,准确填报《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复核各单位固定岗位设置申请,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在校园网公布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汇总表,各单位聘任学生上岗。
三、申报时间
《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须在9月12日前报送,逾期不补。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厚德楼225室)。
联系人:白莲莲 联系电话:0518-80228025
附件: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