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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5〕5号)的相关规定,我校正式启动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及资助标准和名额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我校名额为490人。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考查课成绩均在中等以上,专业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无不及格;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无违纪处分记录;

6、根据《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生活俭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

7、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兼得。

四、评审程序及要求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学生处汇总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校公示5天,上报省资助中心审批。

五、材料报送时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0月24日之前报送。

 

附件:

1.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5年10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