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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协 | 组建“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策划书

发布日期:2024-03-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策划书

 

一、成立背景

近几年来,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关心支持下,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心理育人作用日益凸显。目前,我校心理健康工作以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为主阵地,形成了包含专职教师4名,兼职咨询师10名的优质心理咨询师队伍;建成了涵盖接待、团体辅导、个体咨询、音乐放松、情绪宣泄、日常值班等功能齐全的心理活动场所;另有学院心理工作室8个,学生社区谈心谈话室15间,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形成了“教学科研、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协同育人”五位一体的心理服务体系和“学校-学院-班级-宿舍”的四级网络预警防控体系。

为更好打破心理育人最后一道防线,紧贴全校学生最为密切的心理健康需求,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计划打造一只以在校大学生为主要成员的心理健康队伍—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二、成立目的

本协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和自助助人的原则,通过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丰富多彩、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达到密切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状态,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心理健康水平的目的,为大学生健全人格、全面发展提供渐进的平台。

三、成立宗旨

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心理健康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成立意义

为学工处心理健康中心开展工作培养重要助手。

为广大同学参与心理健康活动、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增加新的途径。

五、协会框架(组织机构)

1)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校级)

协会实行学生工作处心理咨询科领导下的会长制,各职能部门对会长负责的管理模式。内部设有三位会长(由学工处心理健康科三位老师担任),负责提出工作计划,处理本协会其他日常事务,检查各部的工作落实情况、监督并协调本协会内各项工作的开展。

分设以下部门:办公室、心宣部、心语部、心联部、心研部、心团部。除民族部设部长一名外,其余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名。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办公室:负责成员管理、值班管理、各类档案管理、财务报销、会议活动通知、考勤和记录等日常事务,同时协助各部门开展各项活动。

心宣部:负责一切对外宣传工作,活动宣传材料的制作、心理活动的摄影、新闻稿的撰写等,做好线上线下的心理宣传工作。

心语部:负责组织和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活动,如定期放映心理影片等常规性活动以及校园心理剧大赛、心理晚会等独具特色的心理活动。

心联部:负责外联和后勤工作,为协会的活动联系赞助商、募集资金,并与其他兄弟院校及其协会沟通交流;做好后勤工作(如做横幅、物品采购、借宣传展板、借还教室、布置场地等)。

心研部:负责收集、整理心理学知识和相关资料,定期开展大学生心理沙龙,并进行相关主题的心理报刊。

心团部:负责少数民族学生的心理健康管理。

2)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院级)

为更好的开展心理协会工作,在各二级学院设置院心协,由各院心理联络老师作为会长,各班心理委员作为会员,做好本学院心理健康工作的同时,协助校心协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六、协会主要工作

  1. 常规工作:

    1)每周五晚"周末影院"播放与心理有关的电影;

    2)每月一期“心理沙龙”以及相应主题的心理报刊;

  2. 特色工作:

    1)校园心理剧大赛;

    2)心理晚会;

    3)心理微电影大赛;

    4)春季心理集市;

    5)秋季心理游园会;

    6)线下趣味团辅活动和线上“趣味团辅”微课。

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

本协会是一个隶属于学工处心理健康中心管辖的校级协会。在学工处、团委和心理健康中心的指导下,由热心于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学习、宣传、服务和心理潜能开发的在校大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

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校纪校规以及社团联的相关制度,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心理健康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 协会工作任务

协会成员从“助人自助”原则出发,学习心理知识,开展多样心理活动,在自我健康成长的同时,促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

第五条 协会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全体会员在同学中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我校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认识;

2、聘请专家、教授为全校学生讲解心理健康知识和自我调试能力,提高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3、通过微信公众号、群、微博等宣传地,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

4、组织开展与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的交流讨论,举办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5、协助开展大学生心理测试、心理访谈和人生规划的调查问卷和信息反馈工作。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入会条件

1、凡具有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2、加入本会坚持自愿原则;

3、对本会从事的工作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

4、思想端正、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5、对心理学有一定的了解或有一定的知识基础的同学优先考虑;

6、心理委员自任期始自动成为心协会员,做好院心协心理工作的同时配合校心协开展各项工作。

第七条 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3、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心理知识培训及各项活动和会议;

4、对本会的组织管理和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与建议;

5、参与学生心理状况调查、研究的权利;

6、有权了解协会的财务状况和活动组织情况,对协会的管理和组织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2、完成本会委派的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

4、对破坏及损害本会形象的活动进行揭发和制止

5、与会内人员互帮互助、密切协作;

6、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形象、声誉;

7、应用心理学知识服务于同学,服务于社会。

第三章 机构组织和管理

第九条 基本机构

协会实行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科领导下的会长制,各职能部门对会长负责的管理模式。校心协内部设有三位会长,下设6个部门:办公室、心宣部、心语部、心联部、心研部、心团部;院心协内部各院心理联络老师作为会长,各班心理委员作为会员。

第十条 换届

1、各部长换届:每年的六月或十二月,进行协会的部长选举换届,形式为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参选人员为全体协会会员。部长任期为一年,任职时间自当选开始,至次年当月,可以申请连任

2、任职期间,除特定原因可以进行小范围的人员调整,中途不进行部长的换届。各新上任的成员应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完成任职期间的工作。对工作优异者,任职期满将颁发荣誉证书。

3、如干部在职期间出现违纪违规现象,会长有权免除其协会内一切职务,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开除会籍处分。新的部门负责人将在全体社员范围内重新进行选举。

第十一条 指导委员会

1、由协会聘请;

2、成员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教师组成;

3、对本会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指导。

第十二条入会和退会

1、协会采用学年注册制度,每学年注册一次,不按时注册者视为自动退会处理。协会采取“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承认本章程,自愿服从协会做出的决定外,还要求会员有积极向上的态度,能乐于帮助身边的人,并热心于心理健康事业。

2、正式录用者在协会内建立电子档案

3、会员主动提出退会要求者,需先提交申请书,由协会作出处理决定;

4、会员毕业离校之日起即为自动退会,不再属于协会会员。

第四章 协会制度和具体工作安排

第十三条 会议制度

  1. 每学期开始要进行一次协会成员的见面会,由会长具体介绍新学期的活动计划;学期中进行一次成员会议,对上学期工作做一下总结,并对下半学期工作进行规划和整改。

  2. 每月举行一次例会,主要对近期的活动作总结或作计划。要求会长,各部门部长、副部长,按时参加会议 (可通过腾讯会议等网络形式),如不能到场,应提前向办公室请假。如果不能到场,又没有向办公室请假,则警告一次,三次警告劝其退会。

  3. 各部门会议。主要是为了加强部门内部成员之间的沟通,在部门举行自己的特属活动前召开,对活动作出计划。或是在协会举行大活动前,做好本部门分工的安排。

    第十四条 现行值班制度

    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7:00由相应值班人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值班,主要负责处理协会事务、接待人员、协助老师完成相关事务。

    第十五条 办公室工作制度

  4. 负责本会内部值班安排,根据各部门成员课表,制作每周值班表。

  5. 负责协会各类活动、会议的通知、考勤、记录。

  6. 负责本会各类档案的建立、整理与记录(成员档案、活动档案、物资档案等)。

  7. 负责上传下达、二级学院活动监察等工作,配合各二级学院心协展开一系列关于心理的活动。

    第十六条 心宣部工作制度

    1、微信公众号和QQ号的常规运营;

    2、负责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同学了解协会工作,发布协会信息。宣传协会形象,夸大协会影响。

  8. 针对协会的工作以及协会内部活动进行现场拍摄以及后期整理编辑,并传于公众号,方便进行活动宣传。

  9. 大型活动(如心理集市、心理游园会等)举办前要制作海报、横幅及宣传单,以扩大活动的影响力;活动中要做好拍照摄影工作;活动后两天内撰写新闻稿,审核通过后上传公众号。

  10. 配合其他部门,对各项活动进行宣传。

    第十七条 心语部工作制度

  11. 定期举办每周五晚"周末影院"播放与心理有关的电影;

  12. 组织同学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活动,以各种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艺术欣赏和心理活动为依托,做好特色心理活动的策划、节目编排与选拔,为同学创造心理才能锻炼发挥的空间,丰富校园文化。

    第十八条 心联部工作制度

    1、对范围内的大型商家企业的信息进行收集与整理,争取与之合作并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为协会的各项活动争取赞助经费,并把心协推向社会,创建品牌。

    2、加强与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兄弟社团、分会的联系,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各类经验交流会、参观访问、晚会等,促进协会内部及协会与其他社团组织的联系。积极与院心协进行沟通交流,促进校心联和各二级学院心协的进步和完善。

    3、负责其他部门各项活动的后勤工作,如物品采购、借宣传展板、借还教室、布置场地等。

    第十九条 心研部工作制度

  13. 定期举办每月一次的心理沙龙;

  14. 每期心理沙龙选题需从心理学的视角出发,结合媒体资讯、社会现象、时事热点,选取贴近大学生的话题,搜集资料,在沙龙中进行分享和讨论;

  15. 确定每期主题后,需事先报送宣传部在公众号上投放,邀请校内在校大学生参加;每期心理沙龙结束后,及时整理、撰写相应主题的心理报刊;

  16. 校心协指导老师全程给与指导。

    第二十条 心团部工作制度

  17. 配合办公室进行在校学生的心理档案整理,尤其关注少数民族学生的心理档案。

  18. 与其他部门合作,策划开展普惠少数民族学生的心理健康活动,促进少数民族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增进民族团结。

    第二十一条 院心协工作制度

    院心协根据各学院内部安排自行制定工作制度。

    第五章 组织奖励、处罚

    第二十一条 组织奖励

    本会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者,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提任。每年按一定比例评出优秀工作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第二十二条 处罚办法

  19. 工作中,视所犯错误程度给以协会内警告、留任察看和除名三种处罚。

  20. 缺乏活动积极性,工作散漫者,协会可根据相关事实予以除名,并由会长在全体会议上宣布。

    3、学院处以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