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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委学【2018】8号 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5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各学院:

为落实好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使命任务,展现我校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的工作成效,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使广大学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追逐青春梦想,学校决定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籍全日制2018届专科毕业生。

评选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坚定信仰;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各方面表现突出;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获得一次以上校级及以上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市级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且在校期间未受纪律处分。

评选名额

各学院按照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0%进行推荐。

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1.各学院根据上述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并注明推荐先后顺序。

2.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透明,各学院要将初选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填写《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并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评选时间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并于5月27日前将公示合格的《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2)及《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附件1:《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2:《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2-2018届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1-2018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x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