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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8    作者:     来源:     点击:

 

附件1:

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


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向学校提交的申请信息表,用于辅助系统采集信息和学校审查存档。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必须要填,否则无法办理贷款。我省以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地为确定申请贷款县(市、区)资助中心的依据。

4、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5、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6、困难类型选择填写:低收入、纯农户、双下岗、低保户、重病户、无收入、烈士子女、孤儿、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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