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 学〔2023〕27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和名额分配
“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资金由江苏银行捐赠,其中“奋进奖学金”面向约30所本专科院校,用于每年奖励1000名左右品学兼优或进步显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他们成长成才、回报社会。本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至2026年,届满后根据项目实施效果,经省教育厅与江苏银行双方协商确定后续事宜。奋进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2022年我校共21个名额,根据在校生数等因素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奋进奖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奋进奖学金;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评定时前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30%,或学期成绩排名较上一学期提升幅度超过30%;
6、每学期参加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5小时。
三、组织实施和材料上报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规范组织实施,对照申请条件从严审核把关,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并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奋进奖学金”政策和获奖学生的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充分发挥“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的育人功能。
2、奋进奖学金评定工作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展,各二级学院对拟推荐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高校确定奋进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后,提交相关信息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教育基金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文,予以公布。奋进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省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每年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奋进奖学金获奖学生中遴选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题研学、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等助学项目。
3、请各二级学院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在资助项目管理中填写《江苏省奋进奖学金申请表》,系统导出《申请表》《汇总表》(一式两份)(附件2、附件3)后,按照要求打印签字盖章于6月25日前报送学生处。联系人:白莲莲;联系电话:85985290。
附件1:2023年“筑梦书香”项目名额分配表
附件2:江苏省奋进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2023年奋进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19日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6年6月19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