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部、各部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3〕4号)要求,因时而进、因势而新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多措并举全力促进我校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开创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就业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调推。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合力整体推进要深入学习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制定相关的就业工作管理办法,真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对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用人单位资源开发、就业岗位精准推荐、困难毕业就业帮扶等进行系统谋划,定期讨论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解决就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长远的规划和富有实效性的措施和方案,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等相关事项

(二)实施就业工作考核评价。根据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督导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督促检查,从工作保障、就业管理、指导服务、工作成效等方面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促进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规范就业促进与服务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就业工作规范,统计结果及时准确。

(三)规范毕业去向登记,加强就业统计监测。各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4]11号)文件要求,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严格审核并及时更新学生就业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做好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要求,组织开展院系自查互查,严格执行就业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院系和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二、搭建合作平台,大力拓展就业岗位资源

(一)精准有效的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各学院领导班子、专业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有针对性拓展就业市场;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精准有效访企拓岗,保质足量开拓就业岗位原则上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负责人平均每人联系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0家,及时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上登记走访情况结合毕业生就业需求,提升岗位的利用率和访企拓岗的实效性要通过访企拓岗深度了解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深化人才培养改革,积极参与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推动就业与培养有机联动。

(二)组织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组织动员毕业生参加学校开展的促就业活动月”、江苏“百校联动”就业活动等大型系列活动,确保毕业生参与率不少于80%。结合毕业生求职就业意愿,大力拓展岗位资源,努力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岗位信息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根据各专业毕业生人数,各专业群召开小型招聘会场次不少于3场,确保能为每一名毕业生提供5个以上的专业对口岗位。引导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积极使用国家、省、校三级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通过视频面试、直播招聘等形式开展线上招聘对接,指导毕业生、熟练掌握平台使用功能,确保有需要的毕业生都能及时获得就业信息。

(三)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各学院要积极引导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在创意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领域灵活就业。积极宣传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积极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落实创业支持政策,在资金、场地等方面向毕业生创业者倾斜,为毕业生创新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提供服务。

三、做好政策宣传,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性岗位

(一)做好政策性岗位宣传引导工作。加强对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三支一扶”、“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参军入伍、创新创业等政策的宣传解读,帮助毕业生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实现“政策-岗位”精准对接,进一步提升就业扶持政策知晓率、惠及率,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稳就业作用。大力推广连云港市“1+6”人才政策,即“2.0版人才新政”,引导毕业生留连就业。

(二)积极拓宽基层就业空间。利用好基层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等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积极参与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

积极配合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加大征兵宣传进校园工作力度,畅通入伍绿色通道,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兵员预征预储、高校毕业生征集等工作,进一步推进以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各学院同时要落实好退役士兵复学、升学等政策

四、推进就业育人,构建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一)加强观念引导。把毕业生就业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环节,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指导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帮助学生认清当前就业形势,合理调整预期,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主动投身艰苦地区、重点领域等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积极参与基层就业的毕业生推荐,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工作。主动邀请往届基层就业毕业生典型案例返校宣讲,打造就业工作特色和品牌。

(二)提升就业指导。通过学校就业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类官方就业平台等广泛搜集毕业生招聘信息,根据毕业生求职意向,向毕业生进行个性化推送。引导毕业生积极参加学校就业指导服务、网络双选会等活动,充分利用好教育部24365 校园招聘服务”等平台,加强线上线下求职指导,帮助学生掌握求职面试技巧。组织毕业班辅导员参加各类就业指导培训,提升个人就业指导能力与服务水平,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就业指导服务师资团队。精心组织学生参加职业规划大赛,扩大学生参赛覆盖面,将大赛内容设计同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深度融合,切实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促进就业指导教师提升教学水平。将大赛与校园招聘和校企人才供需对接深度融合,引入真实职场环境,结合企业招聘要求优化赛事安排,动员更多用人单位参与大赛,帮助更多毕业生通过参赛提升职业规划和就业能力,顺利实现就业

)精准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全面掌握毕业生就业状态,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数字准。掌握毕业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疏解毕业生消极、焦虑的情绪。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建立帮扶工作台账,优先提供指导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开展培训和就业实习。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就业指导教师、班主任、专业教师、辅导员等要与困难学生开展结对帮扶,确保每一个困难学生都得到有效帮助。持续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帮扶和不断线服务。

(四)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学院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避免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出现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培训贷”等问题的用人单位,要纳入招聘“黑名单”并及时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引导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及早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并如实履约。及时发布求职就业预警信息,帮助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五、持续跟踪服务,深化就业服务实效

(一)持续做好毕业生跟踪服务。各学院要做好毕业生跟踪服务工作,及时了解毕业生就业和签约情况。对于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应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材料,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对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要及时统计相关信息,关心和了解毕业生在求职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为其提供相关的就业信息与就业岗位,为毕业生提供持续不间断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二)鼓励毕业生留苏就业。各学院要积极宣传和解读高校毕业生留苏、留连就业的优惠政策,特别是结合连云港未来的发展规划和产业行业发展机遇,鼓励有志于干事创业的青年学生积极投身于本地经济建设,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为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