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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胡志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1-15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艺术与旅游学院党总支:

你总支报送的《科级干部拟任人选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

胡志玲同志任艺术与旅游学院办公室主任兼分工会主席;

孔凡康同志任艺术与旅游学院招生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锦同志任艺术与旅游学院教务科科长;

薛黎静同志任艺术与旅游学院实训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莉同志任艺术与旅游学院分团委书记;

吴从娟同志任艺术与旅游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兼组织员;

赵彬同志任艺术与旅游学院环境艺术教研室主任;

庞瑾同志任艺术与旅游学院数字媒体教研室主任;

刘洪昌同志任艺术与旅游学院旅游管理教研室主任;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予以免去。

免去张海波同志艺术与旅游学院服装设计教研室主任职务。

 

 

 

 

中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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