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旅游学院党总支:
你总支报送的《科级干部拟任人选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
胡志玲同志任艺术与旅游学院办公室主任兼分工会主席;
孔凡康同志任艺术与旅游学院招生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锦同志任艺术与旅游学院教务科科长;
薛黎静同志任艺术与旅游学院实训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莉同志任艺术与旅游学院分团委书记;
吴从娟同志任艺术与旅游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兼组织员;
赵彬同志任艺术与旅游学院环境艺术教研室主任;
庞瑾同志任艺术与旅游学院数字媒体教研室主任;
刘洪昌同志任艺术与旅游学院旅游管理教研室主任;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予以免去。
免去张海波同志艺术与旅游学院服装设计教研室主任职务。
中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1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同意刘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下一条:关于同意杜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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