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职院委〔2019〕12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和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组织生活活力,使党支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最基本的形式,主要是指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每月不少于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不少于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党课每季度不少于1次。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支部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保存好相关台账资料。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按党章规定处理。
(二)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每年至少召开1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检查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三)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开展1次,可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一并开展。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评议档次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通过评议,对优秀党员采取适当形式给予表扬和表彰;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经教育仍无法转变的,应劝其退党或除名。
(四)严格规范谈心谈话制度
党支部负责人要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六必谈”,即党员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党员干部退休时必谈,可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结合起来安排。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建立固定联系,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每学期至少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谈心谈话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要针对不同谈心谈话对象,选好“话题”,突出重点,改进方式方法,营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见的良好氛围,达到沟通思想、增进理解、促进团结、推动工作的效果。支委会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师生约谈。
(五)严格规范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支部结合实际,一般每月20日为党员活动日,围绕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成效明显的党组织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党员活动日应当突出政治性,把党员活动日作为党员学习教育、党性分析、民主议事、为民服务的主要平台,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为主,结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群议事和联系服务群众等,针对不同党组织和党员特点,科学安排活动内容。要实行党员活动日记实制度,党支部将每次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以及时间、地点和党员出勤等情况详实记录,定期向党总支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六)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员意识,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学习讨论,汇报交流思想情况,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要带头为所在党支部党员或基层联系点党员上党课,带头宣讲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要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三、组织领导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党总支要全面履行抓健全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情况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校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党支部书记作为支部组织生活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要认真履职尽责,制定计划并组织好实施。各二级学院按适当工作量对教师党支部书记进行补贴。
(二)创新方式方法。各党支部要根据党员的特点和需求,积极创新组织生活的载体、形式、手段,在坚持用好讲授辅导、交流讨论、现场观摩、远程教育等基本方式的基础上,推广“互联网+”“微党课”“微讲堂”等做法,不断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和仪式感。
(三)加强督促检查。校党委组织部通过随机走访、召开座谈会、查看台账资料等方式,定期对党支部规范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规范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进行谈话提醒、警示告诫、限期整改等处置。基层党组织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力、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党员无故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不得作为党内表彰对象。
中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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