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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2023〕号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更好的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管理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更多的帮助,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的通知》(苏教助函〔2020〕11号)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定机构、认定对象、认定程序、认定依据和等级等

详见《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见学生手册)。

二、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应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

本学年我校继续使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各学院要主动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让每位学生知晓国家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对于系统比对后的特殊困难学生和受洪涝等灾害影响较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加强对他们进行困难生认定和申请国家资助的指导,切实落实各项资助帮扶政策。

申请平台操作分为移动端、电脑端两种渠道。学生可通过移动端和电脑端,提交家庭经济信息和资助项目申请;学校和主管部门通过电脑端进行困难生认定、资助项目审核时使用,入口为“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申请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认真指导学生,确保申请平台全面顺利推广使用。

三、认定申请和审核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自愿提出认定申请,通过移动端路径为: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服务通道”菜单→资助申请;电脑端网址为: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

/indexgjzz.action。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具体操作步骤见《系统操作指南(学生)》(附件1)。学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报。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拍照上传。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助学金和减免学费也在此系统同步申请,请学生务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项目(建档立卡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减免学费两个按钮都要选择)。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提交后,系统后台依据《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的计分方式,对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打分,此量化分值可以作为学院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老生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为9月14日前。新生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为9月28日前。

2.班级评议和学院审核。各学院在所有学生完成申请后,在电脑端登陆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申请学生汇总名单,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民主评议。评议小组要对学生所提交的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进行认真核实。重点核实学生是否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并填写《家庭类型核实情况汇总表》(附件2);评议小组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评分细则和评分表》(附件3,评分表各学院自行存档备案),对系统得出的量化分值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完成学生困难等级认定,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审核汇总表》(附件4)。

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联系人或辅导员汇总各班级提交的附件2和附件4,导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学院审核,操作办法见《系统操作指南(老师)》(附件5)。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全面审核本学院评议结果,并将审核结果在尊重学生个人隐私的情况下,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学院须将《家庭类型核实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审核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生报送时间9月22日,新生报送时间10月13日。

3.学校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统计各学院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分和信息档案,提出全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具体工作要求

1.本次工作面向在校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2023级新生。

2.各学院要成立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工作组,要求各二级学院正式下文,请于9月20日前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3.班主任、辅导员要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中,通过谈心、座谈、查看食堂消费记录等,结合平时观察了解的情况,把握学生实际生活水平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严格按照认定对象、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评议认定工作。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评议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填写《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报校资助中心。同时系统正反面打印《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一式一份,学生核对签字后于10月20日上报校资助中心(学生也可通过微信端导出表格自行打印)。

5.本学年所有受助学生必须在本次评议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之中。

 

附件:

1.系统操作指南(学生)

2.家庭类型核实情况汇总表

3.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班级评议评分细则和评分表

4.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审核汇总表

5.系统操作指南(老师)

6.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3年9月7日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7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2:

家庭类型核实情况汇总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学校认定

是否建档立卡

学校认定

是否低保家庭

学校认定

是否残疾

学校认定

是否特困救助供养

学校认定

是否孤儿


附件3: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评分细则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评分总分为100分,评分内容包括日常消费水平、电脑使用情况、手机使用情况、助学贷款申请、学习成绩和日常表现六个方面。

1、日常消费水平(占20%)

花销偏下(1000元/月以下)同学,评20分;花销中等(1000-2000元/月)同学,评12分;花销偏上(2000元/月以上)同学,评2分。

2、电脑使用情况(占10%)

有电脑,价值8000元以上的同学,评2分;有电脑,价值4000-8000元的同学,评6分;有电脑,价值4000元以下的同学,评8分;无笔记本和台式机的同学,评10分。

3、手机使用情况(占10%)

手机价值4000元以上的同学,评2分;手机价值2000-4000元之间的同学,评6分;手机价值2000元以下的同学,评10分。

4、助学贷款申请(占10%)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评10分。

5、学习成绩(占15%)

上学年,考试无不及格,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3,评15分;考试无不及格,成绩排名在班级1/3—2/3,评12分;考试无不及格,成绩排名在班级后1/3,评8分;考试成绩经补考后仍有不及格,评3分;学业警示,评0分。

6、日常表现(占35%)

   纪律观念强,无旷课现象,参加活动积极,评35分;纪律观念较强,无旷课现象,参加活动较积极,评20分;纪律观念一般,有旷课现象,参加活动不积极,评6分;纪律观念较差,经常无故旷课,参加活动不积极,评0分。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班级评议评分表

班级      学号     姓名     总分

评分项目

具体内容

分值

得分

评分说明

日常消费水平(20%)

偏上(2000元/月以上)

2

中等(1000-2000元/月)

12

偏下(1000 /月以下)

20

电脑使用情况(10%)

有电脑,价值8000元以上

2

有电脑,价值4000-8000元

6

有电脑,价值4000元以下

8

无笔记本和台式机

10

手机使用情况(10%)

 

4000元以上

2

2000-4000元之间

6

2000元以下

10

助学贷款(10%)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10

未办理助学贷款

0

学习成绩(15%)

上学年考试无不及格,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3

15

上学年考试无不及格,成绩排名在班级1/3—2/3

12

上学年考试无不及格,成绩排名在班级后1/3

8

上学年考试成绩经补考后,仍有不及格者

3

学业警示

0

日常表现(35%)  

纪律观念强,无旷课现象,参加活动积极

35

纪律观念较强,无旷课现象,参加活动较积极

20

纪律观念一般,有旷课现象,参加活动不积极

4

纪律观念较差,经常无故旷课,参加活动不积极

0

时间:                                                    地点:

班级评议小组签名(班主任、本班班长、团支书必须参与):

附件4: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审核汇总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困难等级

(班级、学院建议)

困难说明(认定原因,内容不能超过30个字符,例如“家庭人口众多,劳动力较少”必填项)

困难认定审核状态

调整分数

补充情况说明

30-150个字)

 


附件6:

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二级学院:(盖章)                         分管领导:                                          经办人: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学院

班级名称

学号

困难等级

认定原因

备注:请从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汇总表,制作成上述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