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管理 >> 奖助学金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文件精神 现将2023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档立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

建档立卡学生(含全国资助系统名单和省资助系统名单)2019年之后脱贫的(含2019年)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享受“非申即享”。2018年之前脱贫的(含2018年),按普通学生对待,可正常申请困难认定,申报国家助学金。

二、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申请

建档立卡学生,2019年之后脱贫的(含2019年)可申报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

1、2023年系统比对出的建档立卡学生(见附件1),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1. 不在系统中的学生,如需申请建档立卡免学费,需提供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复印件(内容全部复印,含封面、封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含有学生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脱贫年度”字样的界面截图(需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等材料

    3、请各二级学院依据基本申请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汇总至《2023年建档立卡建议减免学费名单(附件2,于1130日之前报学生处

    4、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一一通知到位,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1:2023年建档立卡学生2019年及以后脱贫

    附件2:2023年建档立卡建议减免学费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