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
合格单位考核的通知
连职院关委〔2016〕6号
各二级关工委: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水平,深化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根据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关于开展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的通知》(苏教关委〔2011〕3号)文件精神,经院关工委研究,院党委同意,在我院关工委通过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验收的基础上,决定开展全院各二级单位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1、组织申报。各二级关工委对照《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内容和要求》(见附件),自我评价达到“申报要求”的,经所在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讨论同意,向院关工委提出申报。申报单位要递交书面申报报告(3000字以内)和《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内容和要求》的评分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申报要求”为自我评价(不计加分)达到90分以上且“组织领导”、“关工委自身建设”两项合计不低于47分。申报工作在2016年12月底前结束。
2、交流互评。在2017年3月下旬召开校、院两级关工委工作会议,进行交流互评;汇总评议材料,组织专家对申报“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的二级关工委进行评审,提出整改意见。
3、审定公布名单。在4月下旬,由院关工委审定,报党委批准后,公布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名单。未通过常态化合格单位评议的单位,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于2017年9月再次申请合格单位认定。
附件: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内容和要求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内容和要求.doc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