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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规范资产管理工作三级管理体制,明确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及资产使用单位的使用管理职责,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与管理水平,同时为了资产管理员岗位保持相对稳定,根据《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请各院部、各部门确定本单位资产管理员一名,并于12月17日前将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名单(填写附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梁歌老师(电话85985199、1360513107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月7日
附件下载:资产管理员确认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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