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拟对行政楼、综合楼、教学东楼(教室、办公室)、教学西楼(教室、办公室)窗帘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采购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行政楼、综合楼、教学东楼、教学西楼窗帘采购
2、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招标数量:采购数量暂定1202个窗户,其中行政楼180个,综合楼166个,教学东楼354个,教学西楼302个。
4、交货时间:2009年3月28日前
5、交货地点:校方指定地点
二、标段划分
A标段:行政楼、教学东楼
B标段:综合楼、教学西楼
投标方根据自身综合实力,择优选取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格式见报价单。
三、招标要求
1、招标采购窗帘的质量必须按窗帘有关质量指标规定执行;
2、招标采购的窗帘质量规格要求见附件一。
3、投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采购物品的质量规格要求提供所投标段物品的样品(中标样品封存,不退还),样品上不得贴厂名和商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物品送达后由招标方随机抽取一定数量送市质量检验所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5、投标方送达的物品应与样品质量规格一致,如发现不一致,中标方负责退货,并赔偿招标方所有经济损失;
6、投标方除应满足招标方要求采购数量外,还应增加一定数量,以备分发现场随时调换使用;
7、投标物品使用后三个月内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投标方应无条件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