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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BIM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来源:招标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8-23   点击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BIM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名称)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BIM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新建BIM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晨光路2号科技南楼建工实训基地一楼北侧基坑检测室

3、招标范围:建筑工程学院BIM机房装修设计施工包括:墙体改造、地面、顶棚、墙面等部位的设计及施工。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建筑工程专业);

(三)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2019年2月-2019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六)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苏建规字〔2010〕7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市场不良行为、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2019年2月-2019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9年2月-2019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请于2019年8月22日至8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191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费300元)

2、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前来报名。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晨光路2号   地址: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联系人:汤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8061362458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061306882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