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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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布日期:2007-05-08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使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特制订本程序。

一、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与考察

1、由入党申请人本人自愿向所在系、部门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2、党支部在接到申请书后一周内指定支部委员或党员对申请入党人进行谈话教育,提出鼓励和要求;

3、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认真做好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与考察工作;

4、积极分子在递交入党申请书2-3月后,经院、系党总支(直属支部)讨论研究确定后,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党校教育

党校教育是入党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是“启蒙”教育的深化,是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新生入学后必须开展“启蒙”教育)不经过党校学习和未取得党校结业证的不能发展。

党校集中系统教育的内容为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等。

三、团组织推优

1、推优对象

推优对象为学生中的优秀团员和28周岁以下青年教职工团员。对28周岁以下的青年要遵循先入团、后入党的原则。

2、推优条件

(1)政治上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团校、党校的学习。

(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成绩优良。

(3)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活动,在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以及团学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教职工团员能在工作、学习、教学等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3、推优程序

(1)根据我院实际,采用“三级推荐网络”。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团总支推荐各班支委、班委;团委推荐团委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分会委员;教工团员由教工团总支推荐。以上人员经考核并经所在院系、部门党总支(直属支部)同意后,由院团委审核批准。

(2)各团总支到团委领取《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团员入党推荐表》一式三份,填写后由院团委、党委组织部、所在院系、部门党总支(直属支部)存档。

四、确定发展对象

在培养教育基础上,支部定期召开支委会或支部会,对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进行分析研究。积极分子从写申请书后,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支部集体研究、公示,对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可列为发展对象;高中阶段表现突出,已被定为积极分子,入学后,各方面表现突出,可以在一年级确定为发展对象。并将发展对象材料报组织部,批准后填写《发展对象考察表》。

五、党总支(直属支部)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党总支(直属支部)在政审和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基础上对符合发展条件者形成完整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

六、组织部预审

组织部对拟发展对象,按照党员条件严格预审。预审材料包括:

1、本人入党申请书;

2、党校结业证书;

3、《积极分子登记表》、《发展对象考察表》;

4、共青团推优材料;

5、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材料;

6、学习成绩情况:所学课程达到规定学分 

7、测评情况;

8、自传;

9、群众座谈会记录;

10、公示情况;

11、党总支、直属支部综合报告。

在组织部通过预审认为可以发展的基础上,向党委分管领导汇报,经党委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党总支、支属支部公示,进一步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最后决定是否填写《入党志愿书》。

七、填写入党志愿书

1、发展对象经过预审后,由组织委员找其谈话。主要内容包括:

(1)对党组织忠诚老实教育;

(2)要求其进一步学习党章,提高认识;

(3)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

2、确定入党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入党申请人邀请或由党组织推荐。

介绍人任务: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条件、义务和权利。介绍人要将被介绍人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简历等情况,认真如实地向支部大会汇报。

3、支委会审查已填好的《入党志愿书》。

支委会要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好的《入党志愿书》,并草拟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八、支部大会讨论

主要议程是: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中自己填写的内容;

2、介绍人说明为什么介绍申请人入党;

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政审考察情况及支委会意见;

4、支部大会讨论;

5、支部大会表决;

6、入党申请人表态;

7、支委会根据大家讨论情况,修改事先拟好的决议草稿,并经支部大会通过,形成正式支部大会决议。

九、党委审批

1、党委指派组织员对党总支、直属支部报来的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入党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并找本人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了解其为什么要入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了解其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情况,是否懂得党的性质,指导思想、最终目标,党的现阶段任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党的组织原则等;指明缺点、提出希望。

2、召开党委会,由组织员逐个汇报审查后的谈话情况,党委集体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3、经党委审批后,由党委组织部填写“发展新党员通知单”,通知所在党总支、直属支部。

党总支(直属支部)接到发展新党员通知后,即找本人谈话,针对支部大会讨论时提出的缺点、希望进行再次教育。告之本人预备期从何时算起到何时止,明确缴纳党费起始时间、标准、编在哪个党小组,并提出要求。

十、入党宣誓仪式

宣誓大会程序;

1、奏《国际歌》;

2、宣誓人面对党旗,举右手齐肩握拳进行宣誓;

3、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4、党员代表讲话;

5、新党员代表表决心。

十一、预备党员教育、考察与转正

1、教育与考察

(1)经党委批准后的预备党员,由入党介绍人负责对其进行教育、考察,并按季度写出考察材料;

(2)预备党员每季度向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每半年小结一次,并在支部会上汇报;

(3)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每学期党总支(直属支部)都要对考察情况进行一次鉴定,发现问题及时教育。

2、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总支(支部)在综合考察、分析的基础上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多不超过一年。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无论按期转正还是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校党委批准。

(2)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是:本人对照党员标准,做好自己入党一年来的总结并写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形成综合考察材料,支委会讨论酝酿,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的相应栏目,报校党委审批。

(3)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主要议程是:

①预备党员汇报入党一年来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

②入党介绍人介绍培养教育情况并表明意见;

③支委会介绍考察情况和转正意见;

④支部大会讨论;

⑤表决并作出决议;

⑥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

(4)支部写出综合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审核,组织部根据支部材料,了解征求各方面意见,提交党委讨论。

(5)经党委会研究批准的预备党员,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均由组织部填写相应通知书,通知其所在党支部。

(6)党支部应根据通知精神找其谈话,通知本人党龄从何时算起,提出严格要求,指出努力方向。

 

 

 

                         中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OO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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