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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机电工程学院实验室 安全责任体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0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机  电〔2019〕2号

 

 

关于建立机电工程学院实验室

安全责任体系的通知

     

为强化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学院安全责任体系,以及各实验室安全责人。

电气工程学院安全体系分为三级

安全一级:

学院总负责:李海东(书记、院长);分管实验室安全:杜岗(副院长)

安全二级:

实训中心:赵斯军(主任);朱文胜(管理员)

安全三级:

学院各具体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由每学期具体使用者按照使用期限具体负责,如下列表格所示,即:

序号

实验室名称

所在位置

安全

总负责

手机

安全责任人

1

电工实训室

科技南楼300

赵斯军

15051172121

与具体使用者签订安全责任书,具体使用者即安全责任人,具体见每学期安全责任书

2

专业机房1

科技南楼303

3

创新实训室

科技南楼305

4

传感器实训室

科技南楼307

5

电气综合实训室

科技南楼324

6

数字电子实训室

科技南楼322

7

模拟电子实训室

科技南楼320

8

电子实训室

科技南楼313

9

电工技能实训室

科技南楼315

10

机电一体化实训室

科技南楼325

11

单片机实训室

科技南楼311

12

PLC实训室

科技南楼309

13

数控维修实训室

科技南楼328

14

电气故障检测实训室

科技南楼329

15

制图室1

科技南楼430

16

制图室2

科技南楼402

17

电工原理实训室

科技南楼410

18

无人机飞行模拟实训室

科技南楼401

19

无人机装调实训室

科技南楼403

20

专业机房2

科技南楼404

21

汽车实训室

科技南楼

22

金麦特机械实训中心

科技厂房

23

钳工实训室

科技北楼

 

 

 

机电工程学院

2019年3月19日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2019年3月19日印发

共印5份

上一条:关于成立机电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下一条: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在全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获得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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