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校征集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16〕12号),现面向全校征集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并择优报送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组委会。本次活动由校团委主办,机电工程学院承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类型和形式
1.艺术作品展的项目为艺术作品。
2.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
二、参加对象和分组
艺术作品参加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参加对象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三、艺术作品的要求
1.绘画: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约69cm×138cm)。
3.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4.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四、报送作品要求
1.艺术作品不用装裱,需在作品正面标明艺术作品的种类,并附5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在背面注明作者、学校名称、学院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以数码照片(光盘)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2.根据教育部要求,凡入选报送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艺术作品不予退件,其他作品退还原报送单位。省组委会对入选及获奖作品有权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报送的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报送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五、奖项设置
(一)本届江苏省艺术作品展设立以下奖项:
1.艺术作品奖:设特、一、二、三等奖;
2.指导教师奖:获得特、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二)我院视情况根据投稿作品类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给予表彰奖励。部分获奖作品将集中公开展示。
六、送件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将作品送至机电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李天一
2.院级评选时间:2017年4月1日—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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