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疫情防控在线教学有关工作制定以下工作预案。
一、主要任务
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院部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安排,全面统筹相关力量,整合教学资源,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学期初组织开展在线教学工作,按春季学期校历开展教学活动。
二、组织实施
1.学校统筹。成立学校在线教学项目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院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开展在线教学工作。
在线教学项目小组成员:姬天富、许军民、李海东、张浩、许强、郭军盈、陈海峰、赵子昂、汤小平、张海红、张蕴、张文军、丁九敏、周新海。
在线教学项目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姬天富兼任。
2.分工负责。教务处负责协调超星在线教学平台、协调师资,组织实施在线教学工作。协助提供超星在线课程建设技术指导服务。质量监督处负责教学质量的考核和跟踪服务。
3.院部实施。以院部为单位,结合院部实际情况,成立在线教学工作小组,小组要包含院部领导、教研室负责人并吸纳本部门线上教学技术骨干。在线教学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在疫情防控期间,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指导教研室、教师全面做好在线教学组织实施工作。
4.安全有序。疫情防控线上教学期间,各院部要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不得组织集中学习、集中培训。主动联系超星平台,为教师建设在线课程提供技术指导,使学生在线学习期间的网络安全与服务有保障。
三、开展教学
1.在线教学要统筹考虑到教学计划中本学期开课的所有课程教学,提供在线教学、自主学习、互动交流、个性化辅导和教学评价。可以结合线上教学特点和教学资源情况,对本学期课程开设先后和课程内容顺序作适当调整。各院部对开展在线教学有场地、技术等困难的教师进行统计汇总并报送教务处。院部和教务处对这些有困难的任课教师提供教室,指派专人进行指导,确保在线教学顺利进行。
2.充分发挥在线教学平台、移动终端的特点和优势,结合院部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在线教学活动。建议选择以下教学组织形式之一开展在线教学:
(1)发挥我校教师主持或参建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和校级以上在线开放课程等项目资源优势,为学生提供优质资源和学习服务。
(2)在超星平台上建设在线课程,开展在线教学。
(3)利用QQ、微信、钉钉、抖音等直播功能,在线直播教学。
四、有关要求
1.实现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各专业的方案中要考虑到教学计划的整体实施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最终实现,要体现出本学期教学计划中所有课程的教学安排。课程实施要体现线上与线下相衔接。
2.突出重点项目服务功能。针对授课模式的改变,要求采用网络授课的课程负责教师对教学大纲进行修订,使之符合网络授课的特点和方式。针对原有教学大纲的知识点和技能点进行有机的重构,改变原有实操项目的载体,尽可能采用可以在线完成的仿真、VR等项目。充分发挥各级优质在线开放项目等建设成果的作用,专项安排优秀教师开展在线教学,通过直播、录播方式,汇聚优秀的教学资源。
3. 强化教师教学考核。完善在线学习管理机制,提高学习效益。各院部注意收集教师线上教学佐证材料,对参与组织与开展在线教学相关工作人员,按质与量进行统计,强化质量考核,根据实际成效,在考核、评优、工作量计算时予以统筹考虑。所有教师提供的课程及资源均坚持免费自愿原则,严禁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或强行摊派任务,坚决查处提供在线教学而产生的一切违规行为。
4.加强学生学习考核。教师提前制定好网络授课的考核方案,建议采用方案设计、非实物作品评价、习题完成度、网络活跃度及网络课堂表现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方案原则上需要教研室主任的审核同意。除互联网本身的作业及考核功能外,同时建议采用学生手工书写拍照上传的方式进行作业布置及考核。
五、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
1. 各院部工作方案申报和审核
时间:2022年2月25日前完成
具体工作:各院部根据学校要求,制定“2021-2022-2学期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并报送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实施。
2.课程申报
时间:2022年2月25日前完成
具体工作:各院部教研室组织教师申报在线教学,填写《2021-2022-2学期在线课程授课计划表》(附件)、制定新教学大纲并组织同行教师研讨,同时制定课程考核方案,最终提交教研室主任审核,整理全部申请表格和相关佐证材料后交院部汇总、审核备案。
3.教师授课
时间:2022年2月28日--3月11日
具体工作:任课教师按照课程大纲要求,不集中进行面授,以线上教学形式稳步推进课程授课。
六、联系方式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
虞建新老师(QQ:1009587052,电话:13511565168)。
附件:2021-2022-2学期在线课程授课计划表
教 务 处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