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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2学期 期中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4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29号)文件精神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的要求,现就开展2021-2022-2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校园安全稳定对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重要性。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从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安全教育与准入机制、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应急制度等方面入手,全面进行隐患排查整治。

2.对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进行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医药与化学工程学院针对所开设实验制定操作规程并在实验室上墙,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处置知识学习、应急处理培训、应急演练,配齐配足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和经费,确保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

3.各学院应逐个实验室进行排查,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提交电子稿及打印稿,完成时间2022518日。联系人:孙老师。

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等文件电子版见“实验室安全管理”群。

5.学校安排统一检查,时间暂定2022519日,各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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