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学校实验室平稳有序运行,学校将开展2022-2023-1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做好实验室自查,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见附件1),从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安全教育与准入机制、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应急制度等方面入手,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本次检查务必做到所有实验室全覆盖。
2.对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进行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医药与化学工程学院针对所开设实验制定操作规程并在实验室上墙,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处置知识学习、应急处理培训、应急演练,配齐配足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和经费,确保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
3.各学院应逐个实验室进行排查,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2年11月16日下班前按照附件格式书面报教务处伏娅茹备案(厚德楼215),电子稿发送至1813296490@qq.com,联系电话:85985109。
4.学校安排统一检查,时间2022年11月18日上午,各学院院长及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人陪同检查。
附件: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docx
附件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