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期末,寒假在即,为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统筹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运行,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开展2022-2023第一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强化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负责组织好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及时、到位。教务处将对自查自纠工作敷衍了事,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学院给予通报批评。
二、自查自纠范围
本次自查自纠的工作范围包括各学院实训基地的所有实验室,重点检查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安全教育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要按照要求进行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对本学院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
2.各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按期复核,形成学校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3.各学院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编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 1),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由各学院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 12 月14日前按照附件格式书面报教务处伏娅茹备案,电子稿发送至1813296490@qq.com,联系电话:85985109。
附件:
1.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