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2022-2023-2学期实践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转,保障实验室安全,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做好春季开学前后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连校安委办【2023】1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将本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1.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
1)各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进行自查,于3月3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模板见实验室安全管理群文件)书面报教务处,同时转发电子稿。
2)教务处组织人员于2月17日进行检查,对自查不力的学院下发整改通知书。
2.实验室设备检查
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全面检查学院的实验设备,对损坏不能使用、需要维修的设备填写实验室损坏/维修统计表(模板见实验室安全管理群文件),上报电子稿,并在教务处组织检查时做现场汇报。
3.卫生要求
1)全面打扫实验室,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期初卫生检查。
2)材料与化工学院(医药工程学院)做好实验室卫生工作同时,整理本学期实验用的药品,在药品柜中按要求摆放,并列出药品清单;杜绝出现易制毒、易制爆药品和普通药品混放现象;清理上学期危废物品,按规定处理。
4.制定实验室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各学院由党政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制定学院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模板见实验室安全管理群文件),于3月10日前按照附件格式书面报教务处伏娅茹备案,电子稿发送至1813296490@qq.com,联系电话:85985109。
教 务 处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