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期末,暑假在即,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和省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地方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23〕4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2-2023-2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强化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负责组织好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及时、到位。教务处将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学院给予通报批评。
二、工作安排
1.各学院要按照要求进行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对本学院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
2.各学院应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按期复核,形成学校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3.卫生要求
1)全面打扫实验室,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期末卫生检查。
2)材料与化工学院(医药工程学院)做好实验室卫生工作同时,整理本学期实验用的药品,在药品柜中按要求摆放,并列出药品清单;杜绝出现易制毒、易制爆药品和普通药品混放现象;清理本学期危废物品,按规定处理。
4.学校组织人员于6月12日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学院下发整改通知书。
5.各学院要根据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填写《2022-2023-2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附件1),并在教务处下达整改通知书之日起一周内,对照问题汇总表,逐项整改,并形成《2022-2023-2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整改报告》(附件2),由各学院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 6 月21日前按照附件格式书面报教务处伏娅茹备案,电子稿发送至1813296490@qq.com,联系电话:85985109。
教 务 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