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期末,寒假在即,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和省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地方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23〕4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在2023-2024-1学期期末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4年1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16:30
二、检查范围:本次检查范围涵盖全校所有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实验实训中心等。
三、检查内容:1.实验室安全设施:检查消防设施、应急设备、安全标识等是否齐全有效。2.实验室卫生状况:检查实验室内外环境卫生情况,是否存在杂物堆放、地面湿滑等安全隐患。3.实验器材与仪器设备:检查实验器材和仪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损坏或失效情况。4.实验用品储存和管理:检查实验用品的储存是否有序、规范,并查看化学品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5.实验操作规程和安全意识培养:检查实验室的操作手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完备,相关人员是否具备安全意识和技能。6.实验台账:对台账进行检查和审核,以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7.其他的实验室安全隐患。
四、检查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实验室安全无死角;各学院应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按期复核,形成学校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各学院要根据本次检查的情况,填写《2023-2024-1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附件1),并在教务处下达整改通知书之日起一周内,对照问题汇总表,逐项整改,并形成《2023-2024-1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报告》(附件2),由各学院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1月16日前将纸质版报送教务处215室李笑笑,电子稿发送至邮箱807138298@qq.com,联系电话:85985109。
附件:
1.2023-2024-1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2.2023-2024-1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报告
教 务 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