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 号)要求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4〕6 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 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学习并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应全面负责本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3. 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老师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4.加强安全防护与应急保障。实验室要针对危险源情况,配备必要的安全物资和防护装备,确保能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2024年5月28日-6月7日)
1. 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统筹制定实验室安全排查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件1) 对所属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设施开展自查自纠。
2. 各二级学院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各二级学院请于6月7日前,将《xx(二级单位名称)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邮箱807138298@qq.com,签字盖章纸质版送至厚德楼215室。
(二)检查阶段(2024年6月7日-6月30日)
学校组织对二级学院进行现场检查并针对隐患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学校检查后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高校随机开展进校检查工作。
(三)整改阶段(2024年5月-9月)
各二级学院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于9月10日前向教务处报送《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报告》(附件4)。
(四)回头看阶段(2024年10月-12月)
各二级学院开展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核查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并形成年度报告和年度实验室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台账。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笑笑
联系电话:85985109
电子邮箱:807138298@qq.com
报送材料地点:厚德楼215室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2.xx(二级单位名称)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4.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报告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