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春季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25〕2号)要求,进一步强化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学期中及“五一”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现就开展2024-2025-2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应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摸清安全隐患底数,逐一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实验室安全无死角、无盲区。
二、具体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
各学院需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及省教育厅《高校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从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与准入制度、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制度、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安全应急制度等方面入手,对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特别关注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确保各环节符合规定,无安全隐患。
2.填写自查自纠汇总表
各学院应逐个实验室进行排查,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详细记录隐患问题及具体表现、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及整改完成日期等信息。
自查自纠汇总表需于2025年4月29日前书面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稿至指定邮箱。
3.学校统一检查
学校将安排统一检查时间,初步定于2025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暂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分管教学领导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人需陪同检查。
三、五一假期实验室注意事项
1.封闭管理要求
假期期间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须切断电源、气源,锁闭门窗。确需使用的实验室,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报备,明确安全责任人并填写《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
2.值班与巡查
各学院安排专人每日巡查,确保应急联系方式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启动预案,并上报保卫处。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设备科:李老师,电话:80228127,邮箱:807138298@qq.com。
教务处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