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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2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连职院纪〔2020〕7号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当前,正值学校上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序推进学校复学的关键时期,恰逢清明节将至,为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保障疫情期间广大教职工健康安全,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确保清明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抵制迷信活动,对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高度警惕清明期间的疫情反弹风险,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引导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引领带头作用,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错峰祭扫等多种方式,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

二、严明纪律要求。清明节期间,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要切实增强纪律作风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带头遵规守纪,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祭扫的相关要求;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及其他事项;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严格执纪问责。校纪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监督,抓早抓小,抓实抓细,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等问题,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出现疫情反弹。坚持从严执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并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为学校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举报监督电话:85985011  85985093

举报监督邮箱:lygzyjsxyjw@126.com

 

 

 

中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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