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2年学历继续教育新增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规〔2021〕1号)文件精神,经2022年1月7日第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同意以下单位申请成为我校2022年学历继续教育新增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
1. 徐州市联大教育培训中心
2. 建湖县华海教育培训中心
3. 苏州新慧培训学校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监督电话:0518-85985091。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月7日
上一条: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成人函授大专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继续教育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阶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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