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件下载 >> 正文

连职院〔2025〕18号 关于印发《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印发《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现将《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建设的意见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3月27日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印发

共印30份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科研平台建设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提升科研平台建设水平,构建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协同机制,围绕江苏省“1650”产业体系(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0条产业链)及连云港市“4510”现代产业体系(即石化化工、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4个先进产业集群;海洋经济、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绿色能源和前沿材料5大新兴领域;信息产业、绿色食品等10条重点产业链;合成生物、氢能储能、第三代半导体等多个未来产业),以科技创新推动人才培养和专业群建设,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连职院〔2020〕1号)等相关文件和规定,结合学校特色专业群实际,就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科技服务能力提升,大力实施“科研兴校”战略,坚持面向学科建设、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深化科技教育人才一体化改革为方向,以科研平台建设为抓手,以激励机制为手段,健全“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着力打造一批高水平科研平台,加快建设成为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创新基地。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科研平台组织架构。科研平台依托学校专业群进行建设,原则上每个专业群建设一个校级以上科研平台。各科研平台在业务上受所依托专业群(学院)的指导。根据情况,先期成立遗传病基因测序研发中心、低空经济遥感应用研究所、人工智能研究所等9个科研平台。各科研平台配备1名专职(兼职)负责人,原则上为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规范科研平台人员聘用。科研平台所长(主任)由学校选聘或择优推荐,要求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般不超过60岁。为保障平台建设运行与学院发展的协同,负责人参与学院重大事项的决策。科研平台研究人员按照按方向定岗位、按岗位选人员的原则进行聘任。骨干固定研究人员由平台负责人聘任,其余固定和流动研究人员由骨干固定人员聘任、平台负责人核准,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三)协同推进人才平台专业建设。学校加强多类资金投入和优势资源的集成化,实施人才、平台、专业一体化协同创新工程,每年投入一定资金,统筹推进科研平台、创新团队和专业群建设,支持科研平台在专业群建设中发挥核心或骨干作用。

(四)强化科研平台过程管理。各平台要强化责任意识和争先意识,认真落实建设和研究任务,积极落实年度重点计划,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验室安全等工作的责任管理,对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人员予以追责。科研平台的各类资源要向全校教职工、承担校级以上创新创业项目的学生开放。学校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推进全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建设,优先保证省级以上平台建设;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专业特色,投入经费,加快校院协同,积极培育建设一批省级科研平台,着眼长远有效整合、重点培育1-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

(五)落实科研平台经费保障。保障基本建设与运行经费,学校统筹安排经费投入,支持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基地建设、开放课题、学术活动以及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等平台正常运转投入。如果平台申报获得上级单位运行经费支持强度高于学校的,学校提供适当经费支持。学校根据各平台建设需求,提供必要的用房、用地等资源条件,优先提供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和校外基地实验环境等资源条件。积极落实博士、客座研究人员等流动人员的奖励薪酬等保障。学校支持各科研平台进行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改革创新,鼓励各平台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采取校院、校企等合作共建新模式,联合设立开放基金,合作争取科研经费和实施研发项目。

(六)严格科研平台考核管理。学校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定期对科研机构进行检查、评估、考核,由科技产业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周期为3年。科研机构考核的主要指标分为5大类13个子项(见表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级。

考核指标由2部分组成:科研绩点(见表1)和标志性成果

按照科研考核量化表,绩点达到70分及以上,且完成以下标志性成果1项为达标;完成2项以上为优秀。


标志性成果: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②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专利奖;

③获批高一层次科研平台

④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创新团队

⑤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500万元以上或横向课题单项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

⑥核心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8项以上。

对考核达标的科研机构给予一定的资助。对考核不达标的科研机构,学校将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对经一段时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科研机构,学校将会同所在部门,对该机构给予调整或撤并处理。

1 科研绩效考核量化表

绩效类别

 

级别(类别)、绩点

课题

课程

横向科研项目

(含咨询、培训等其他社会服务)

理工类到账经费2万1,社科类1万1

纵向科研项目

国家级30,省部级12,厅市级6,市局级4,区县级2

理工类到账经费3万1,社科类1万1

校内科研项目

校内科研服务2,学校重点课题2,学校一般课题1

课程建设

国家20,省10,市5,院级1(需评审定)

知识

产权

成果应用转化

需评审定,5以上

专利

授权发明专利15,实用新型5,外观设计2

申请发明专利5

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1

成果登记

成果登记1

艺术类成果

需评审定

论文

期刊论文

C刊(含SCI,EI)10,北大核心5,其他1

著作

学术专著

权威出版社学术专著10,权威出版社编著、译著和其他出版社学术专著8,其他出版社编著、译著5

奖项

(含政府采纳或批示)

科研成果奖

教学成果奖

(一般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

科研(教学)成果奖(一至三等奖):国家级(100、70、50),省部级(50、40、30),厅市级(30、20、10),市局级(10、5、2)

科技进步奖(一至三等奖):国家级(200、150、100),省级(100、80、60),市级(50、20、10)

政府采纳或批示

国家级30,省部级20,厅市级10,市局级5

注:1.课题(课程)立项和结题可按照上述标准各计50%。

2.我校教师为第一负责人,但第一署名单位非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的项目或成果,按50%计入;第二完成单位(即第一合作单位)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第一负责人非我校教师的纵向项目或成果,按30%计入。

3.指导的学生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项目)可计入。

4.重大科研业绩,另行审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研平台实行学校领导下的所长(或主任)负责制。学校作为科研平台的依托单位,承担建设和管理的领导责任,科技产业处统筹管理全校科研平台的建设规划计划、与主管部门协调和日常运行管理事务。科研平台建设和管理,按照以依托学院为主、学校目标管理和专项支持的原则进行。各学院要将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纳入全院科技工作的重点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人员的绩效和奖励纳入学院统筹考核发放;各职能部门或相关部位,要协同配合、积极落实相关政策。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科研平台是建设主体,应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实施方案或建设任务开展建设工作,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平台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全面负责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各平台所依托的学院,要整合学科、科研、人才资源,协调落实人、财、物,指导平台开展科研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建设和管理计划执行。

(三)严格考核奖惩。各平台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相应的考核评估工作,学校对科研平台整体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条件建设成效、科研成果产出、培养人才及服务、开放及运行管理等情况。在主管部门的周期评估或连续两年度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的平台给予奖励,不达标或限期整改的,对平台负责人予以追责,并降低投入强度两年以上。完善平台支持动态调整机制和退出机制,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年度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学校投入经费挂钩,对多次考核不达标的平台予以退出处理。


附件:科研平台一览表













 附件

科研平台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挂靠部门

级别

备注

1

可见光催化材料工程中心

材料与化工学院

省级


2

药物递送材料工程中心

医药工程学院

省级


3

遗传病基因测序工程中心

医药工程学院

培育省级

新建

4

低空经济遥感应用研究所

机电工程学院

培育市级

新建

5

临海土木工程技术研究所

建筑工程学院

培育市级


6

人工智能研究所

信息工程学院

校级

新建

7

低碳能源与清洁技术研发中心

材料与化工学院

校级

新建

8

山海文旅研究所

旅游与传媒学院

校级

新建

9

海洋经济研究所

数字商务学院

校级


10

建筑检测与加固研发中心

建筑工程学院

校级

新建

11

机电控制技术研究所

机电工程学院

校级

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