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现将《连房公积金〔2023〕38号关于提高高层次人才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
附件请至人事处网站下载。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上一条: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连住公委〔2023〕6号) 下一条:连房公积金〔2023〕36号关于优化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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