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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4-12-25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3〕22号)精神以及省、市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1.总结年度工作。领导班子重点围绕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队伍建设情况等,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领导干部重点对年度思想政治、履行职责、开拓创新、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总结。

2.实绩公示。校领导填写《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个人实绩申报表》,经班子主要领导签字后在本单位公。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3.述职和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学校主要领导分别代表班子和个人进行述职,其他领导作书面述职;述职结束后,参会人员根据述职以及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填写《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领导班子及校领导的述职报告和民主测评表提前发放给参加测评人员。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全体中层以上干部、民主党派代表及教职工代表。

4.确定考核等次。学校党委结合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民主测评等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对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建议等次,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上级组织部门。其中,市管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经综合分析,形成年度考核报告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市领导汇报,由分管市领导确定其年度考核等次;省管干部考核等次由省委组织部按相应程序研究确定。

省、市管领导干部的考核优秀建议等次比例一般均为参加年度考核领导干部数的15%。

5.考核结果反馈。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分别由省、市委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以适当形式反馈。

三、特殊群体的考核

1.本年度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进行年度考核。

2.退二线的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测评和述职。

四、考核时间安排及相关事项

1.考核工作在2015年1月10号前结束。其中:2014年12月30日前所有院领导完成领导干部个人实绩申报表填写,经班子主要领导签字后公示;2015年1月5日前学校组织部完成院领导书面述职的排版印制;2015年1月上旬召开述职与民主测评会议。

2.要规范填写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材料,省管领导填写《省管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领导干部填写《市级机关(单位)副职领导成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反面“单位建议等次”栏加盖党委公章。

3. 2015年1月15日前,将《省管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市级机关(单位)副职领导成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名册》等考核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省、市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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